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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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情况
学院前身为1982年建校的北京市政法干部学校,1985年更名为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1993年、2000年原北京市法律业余大学、北京市司法学校先后并入。2003年8月,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与北京市第三人民警察学校合并组建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院校园总面积35.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设有社会法律工作系、安全防范系、应用法律系、经贸法律系、信息技术系、基础部等5系1部23个专业。举办高等职业教育以来,学院坚持以更新教育理念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内涵、质量、特色建设,综合办学实力大幅度提升,办学优势特色不断彰显,步入北京市示范性高职院校行列。
(二)单位性质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同时接受北京市教委的业务领导,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三)人员情况
事业编制人员373人,在岗在编人员365人;聘用人员216 人;离退休人员99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94人。
(四)主要职责
学院主要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同时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及职业培训,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高等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学院发展战略及工作思路;
2.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院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法纪教育;
3.紧紧围绕学院发展目标推进各项工作,切实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制度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
4.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教风学风校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精心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5.充分发挥人才集聚优势,提升科研水平,强化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能力,加强产学研结合,密切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关系,推进学院科学发展;
6.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计24732.53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18665.72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2012.12万元;其他资金3962.66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92.03万元。
2.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计2473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17638.0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094.5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6年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杨闸校区维修、党校办班、首都政法网综治网运维和校园信息化建设等。
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40.7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40.752万元。
关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的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5.45万元,与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5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数9.33万元,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了中央的八项规定和学院制定了“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有效控制了公务接待费的使用。主要用于推进开放办学,校企合作等拓展性工作。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116.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5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116.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62.1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9.9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8.79万元,其他15.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与2015年预算数116.12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有效控制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使用。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4.项目支出预算表
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6.部门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