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杨阳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京政院发〔2018〕26号)
发布时间: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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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阳,男,1995年12月22日出生,安全防范系2015级安全保卫(国际安保与风险管理)班学生,学号1515323112。
该生在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办理休学,应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到校复学,但其未按时到校办理手续。依据《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七章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该生已达到退学条件。经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杨阳同学退学处理。
学生本人对处理决定若有异议,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2018年4月27日